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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法院洛河法庭巧解邻里纠纷

时间:2026年02月10日    来源:日照日报

  全媒体记者 王霞 报道

  本报讯 近日,莒县法院洛河法庭在审理一起因火灾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时,创新采用“市场询价+居中协调”的务实方法,促使邻里双方互谅互让、当庭履行赔偿款,实现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原告申某与被告王某系多年邻居。2021年某日凌晨,王某房屋意外失火,火势蔓延导致申某房屋受损。2023年,申某曾就偏房损失诉至法院,双方经调解达成赔付协议。后申某发现主房也因火灾出现多处损坏,存在明显安全隐患,就后续赔偿事宜与王某协商无果,遂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前往事故现场实地勘查,摸清房屋受损的真实情况。面对双方对赔偿金额分歧较大、又因鉴定费用高昂而犹豫不决的困境,法官确立了“调解优先、兼顾效率与情理”的工作思路,全力推动案结事了。

  法官先是向双方明晰王某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随后详细分析鉴定程序可能产生的时间与经济成本,引导当事人理性评估诉讼风险,避免陷入“案结事不了”的僵局;同时从邻里长远相处的角度出发,劝导双方珍惜多年情谊,以和解方式化解矛盾。经过多轮沟通,双方虽达成理性解决争议的共识,但仍在具体赔偿数额上僵持不下。为打破这一僵局,法官创新提出解决方案:由当事人各自咨询一家建筑公司对房屋维修费用进行估价,同时法官主动联系第三方维修公司进行市场比价,在多方报价的基础上综合评估、合理取值。这一务实灵活的方式,让双方对损失金额的认知逐步靠拢。

  最终,在法官的耐心协调下,双方顺利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完成赔偿款过付。本案的成功化解,既体现了基层法官扎根一线、倾力调解的务实作风,更展现出主动调查取证、创新解纷方法、平衡双方利益、引导互利共赢的司法智慧,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司法实践中的一次生动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