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胡艳敏
“您好,经核实,贵公司进境货物木质包装已施加有效IPPC标识,检疫结果正常,且属首次违规,现依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近日,青岛海关所属日照海关稽查科关员向辖区企业负责人告知了这一决定。这不仅标志着本次执法程序完结,更是该关推行“有温度的执法”、优化营商环境的生动体现。
事情源于一次常规后续监管。日照海关稽查关员发现,某公司进口货物实际用天然木托,却申报为“其他材料制盒/箱”。经调查,此差错是企业申报时未仔细核对境外发货方资料,并非故意为之。进境货物木质包装可能暗藏天牛等有害生物,一旦传入,会对我国生物多样性、农林牧渔业生产及人民健康造成严重威胁。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进境货物使用木质包装必须向海关报检,该公司行为违反了规定。
不过,在海关介入后,该公司态度端正,主动承认错误,积极配合调查并立即整改。关键在于日照海关的处置方式。稽查人员没有“一罚了之”,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二)》等规定进行审慎认定。该公司情形符合“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可不予处罚的规定,于是有了免罚决定。
“这次免予处罚,让我们体会到海关执法的包容与温度。”该公司负责人感慨,关员耐心沟通,讲清法律规定、企业权利义务,给了宝贵纠错机会,这比单纯罚款更让人警醒,公司以后会强化合规意识、规范经营。
“企业的感触,正是海关探索执法理念转变的初衷。我们正构建注重沟通与权利保障的‘阳光执法’模式。”日照海关稽查科科长武善坤介绍,在稽核查和案件处理中,严格规范涉企检查,充分保障企业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辩权,让企业有效参与执法程序。
当前,日照海关正转变稽查观念,不仅“挑刺”,找出企业问题,更善于“拔刺”,帮企业分析问题根源、提出整改建议,从根源上防范风险。这种从“处罚为主”向“监管与服务并重”的转变,是提升执法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
为实现目标,日照海关多维发力。对内,大力推行执法公开,明确并公开处置标准、流程与结果,主动接受监督,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强化“稽查+”联动,通过多种联合作业模式,加强跨部门信息共享与行动协同,今年已开展联合核查近百起。对外,深化与地方政府、商务、公安等部门协作,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实现优势互补与综合治理,共同维护进出口秩序。
一系列举措成效显著:执法过程更规范透明,企业面对稽查从“畏惧躲避”转向“理解配合”;海关通过多种方式将执法过程转化为法治教育课,增强企业合规经营意识和能力;执法资源精准投向高风险领域,实现监管效能与企业获得感“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