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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香签语

时间:2026年08月21日    来源:日照日报

  程应来

 

  书签,对于爱好读书之人来说,是最亲密的伙伴。一直到现在,我的每一本书里,都有一到两枚书签。一枚用来提示阅读进度,一枚用来锁定重要章节。日子久了,它们便和淡淡的书香合而为一,成为读书之人最重要的精神世界。

  鲁迅的书签很朴素,他把硬纸板裁成长条,用毛笔写上“未完”二字。字写得极有筋骨,一如先生的读书精神一丝不苟。一次,在鲁迅纪念馆遇见这枚书签,纸已经泛黄,墨色依旧清晰如新。这是一个思想者的记录,一个时代精神求索的印证。

  钱钟书的书签则非常精巧,他用不同颜色的纸条作书签,每种颜色代表一类书籍。他会在书签背面记下阅读要点,有时还画有一些只有他自己能懂的奇怪的符号。“绛,今日读到此字,想你。”这是一枚最动人的书签,更是阅读的标记,情感的载体,生命的印记。

  张爱玲在《半生缘》中写道:“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我们遇见一本书,一枚书签,或者一本书和一枚书签遇见了我们,都是一种缘分。

  真正的书香不在笔端,而在心间。真正的书签不是卡片,而是签语。普鲁斯特在《追忆似水年华》中描写玛德琳蛋糕的气味如何唤起深藏的记忆。书香也会唤起某些记忆,书签也可以让你想起一段历史。那熟悉的书香和墨香在房间里逐渐飘散,又逐渐聚拢和浓郁,书签上的言语便活了,跳跃在我们的视线里和思维里。

  最喜落日时分,案几上清茶一盏,手中闲书一本,或者是古诗词,或者是《论语》,或者是小说和散文。书中书签一枚,其上的名言警句有的是买书签时自带的,有的是自己书写上去的。一边闻着茶香,一边品着签语,渐渐地,就沉浸在脉脉书香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