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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7版: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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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实践要求

时间:2026年09月29日    来源:日照日报

  尚 华

 

  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其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2026年系“十五五”开局之年,党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巩固拓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成果,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这为新时代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指明了方向。

  一、筑牢思想根基,以党性修养校准政绩观坐标

  一是深化政绩观教育常态化机制。要将正确政绩观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程,每年至少组织1次政绩观专题培训,充分利用各地特色资源,将生态修复、产业转型等实践案例作为政绩观教育鲜活教材,确保政绩观教育常态化进行,让领导干部在实践感悟中深化对“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的理解和认识,引导干部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显绩与潜绩、局部与全局的关系,涵养“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做到既为一域争光,又为全局添彩。

  二是以“四个有没有”为标尺进行经常性自我检视。引导领导干部经常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有没有”标准,定期检视自身政绩观是否出现偏差。每半年开展一次政绩观自查,将政绩观检视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相结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形成书面报告,纳入干部日常考核档案,以自我检视敦促广大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二、优化考核导向,以科学评价引领实干方向

  一是建立差异化考核体系。针对不同区域、部门和岗位设计衡量干部政绩观的差异化指标。如对经济部门重点考核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对民生部门重点考核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对综合部门则重点考核相关干部的统筹协调和保障能力。对“潜绩”类工作探索实行跨任期累积评价机制,避免因任期更替造成工作中止。同时,也要坚决纠正变相考核、隐形考核问题,从源头上防止“以评估之名行考核之实”问题发生。

  二是完善群众参与评价机制。探索建立“群众点单、政府买单、群众评单”工作机制,在群众密切关注的民生实事项目、公共服务改善等领域引入群众满意度测评方式,且应扩大参与范围,创新参与方式,注重评价实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反馈,并将群众评价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重要依据。

  三是强化考核结果在选人用人中的刚性运用。坚持“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将政绩观表现作为干部选拔任用重要考察内容。探索建立干部实绩档案,实现干部业绩“三个挂钩”,即与干部提拔使用挂钩、与干部评先评优挂钩、与干部问责追责挂钩。对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大胆提拔使用,而对那些政绩观存有偏差、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则坚决不用。

  三、强化制度约束,以刚性机制防范政绩观偏差

  一是完善重大项目决策科学论证机制。健全重大项目可行性论证、风险评估和集体决策程序,建立重大项目储备制度、可行性论证制度、风险评估制度、集体决策制度、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涉及重大战略的项目,引入第三方评估和专家咨询机制,确保相关决策经得起实践检验,坚决杜绝“拍脑袋决策、拍屁股走人”现象发生。

  二是建立“新官理旧账”制度保障。探索建立政府换届和领导干部更替时的“工作交接清单”制度,将重大规划、在建项目、历史遗留问题、政府承诺事项等重要事务纳入交接范围。明确责任延续机制,对因主观原因造成既定工作停滞、损害群众利益的,实行责任倒查。将“新官理旧账”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价内容,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一任接着一任干”的正确政绩观。

  三是健全容错纠错与激励担当配套制度。细化容错纠错具体情形和操作程序,明确可容的“错”与不可容的“错”的边界,建立规范的容错认定程序。完善澄清正名机制,对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及时予以澄清,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同时,在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等领域,应适当放宽容错尺度,鼓励领导干部大胆探索、勇于实践。

  四、提升能力本领,以过硬素质支撑实干实绩

  一是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专业能力。应围绕“十五五”规划确定的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分领域开展精准化干部专业能力培训,做到按需施训。坚持实践导向,针对新兴产业方向,组织相关干部到先进地区学习、到产业一线调研和挂职锻炼,提升其对产业发展规律的把握能力,提高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素养和能力。

  二是提升基层治理精细化水平。引导干部从“加压式管理”转向“服务式管理”,用精细化、人性化的方式解决治理难题。将基层治理能力作为干部培训重要内容,推广“综合查一次”等先进做法,减少对基层和企业的重复检查。

  三是培养运用数字化手段推动工作能力。引导领导干部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提升工作效能,以技术赋能替代“人海战术”,让基层干部从繁重报表负担中解放出来。培养领导干部的数据思维,引导其形成熟练操控数字化平台的能力,学会运用智能工具提升自身调查研究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统筹协调能力、创新创造能力、应急处置能力,着力提升工作效能。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久久为功。新时代领导干部应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以“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为总要求,将正确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每一次选择中坚守人民立场,在每一项工作中贯穿实干作风,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书写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时代答卷。

  (本文系2026年度日照市社科课题阶段性研究成果,课题编号:ZDZY202627;作者单位:中共日照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