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 丽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根植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沃土,凝结着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核心价值观必须同这个民族、这个国家的历史文化相契合,同这个民族、这个国家的人民正在进行的奋斗相结合,同这个民族、这个国家需要解决的时代问题相适应。”沂蒙精神作为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诞生于革命战争年代,是沂蒙人民与中国共产党人共同创造的宝贵财富,承载着“党群同心、军民情深、生死与共、水乳交融”的深厚情感,不仅是历史的丰碑,更是激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基层落地生根的鲜活载体。沂蒙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虽形成于不同历史时期、承载不同时代使命,但在价值内核上高度契合。这种契合基于二者共同的政治立场、文化底蕴与道德追求,彰显了历史与现实、传统与现代的有机统一,是中国共产党坚守人民主体地位、追求人类解放事业的生动体现。
一、价值立场:坚守人民至上,践行群众路线
人民至上是二者共同的价值立场,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与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实践要求。“党群同心、军民情深、水乳交融、生死与共”的沂蒙精神内核,始终围绕“人民”二字展开。革命战争年代,沂蒙人民之所以能做到“最后一口粮做军粮,最后一块布做军装,最后一个儿子送战场”,根本在于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人民军队始终坚守人民立场,在根据地实行减租减息、土地改革,给予人民实实在在的权益。这种血肉联系,正是“民主”“和谐”价值理念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体现,证明了唯有坚守人民至上,才能赢得拥护、实现国家富强文明。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人民至上为根本立场,将人民幸福安康作为价值追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国家层面“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倡导,旨在保障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让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社会层面“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取向,致力于构建公平正义环境、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公民层面“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准则,引导公民践行道德规范、营造和谐相处氛围。三个层面始终围绕“以人民为中心”,与沂蒙精神的价值立场高度契合,都是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在实践中的具体体现。
二、精神内核:蕴含爱国奉献,彰显奋斗担当
爱国奉献、奋斗担当是二者共同的精神内核,蕴含着对国家民族的赤诚热爱,彰显着不畏艰难、实干奋进的特质。爱国奉献是沂蒙精神最鲜明的标识,革命战争年代,“红嫂”明德英用乳汁救伤员、支前模范王克昌千里支前、沂蒙六姐妹倾力支前,用行动谱写了爱国奉献的壮歌;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时期,沂蒙人民接续奋斗,形成厉家寨精神,将临沂打造成全国知名商贸物流城;进入新时代,沂蒙精神转化为老区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民层面将“爱国”置于首位,明确爱国奉献是公民基本道德要求,倡导公民维护国家利益、为民族复兴贡献力量。“敬业、诚信、友善”本质上是奉献精神的延伸,敬业是对职业的奉献,诚信是对社会的奉献,友善是对他人的奉献。同时,其蕴含的奋斗精神与沂蒙精神“吃苦耐劳、开拓奋进”高度契合,无论是革命年代浴血奋战,还是新时代攻坚克难,二者都强调以实干担当应对挑战,彰显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品格。
三、实践导向:强调知行合一,服务发展大局
知行合一是二者共同的实践导向,强调理论与实践结合,注重将精神内涵转化为实际行动,服务国家发展与民族复兴大局。沂蒙精神源于实践、指导实践,革命年代引领浴血奋战,建设时期支撑战天斗地,改革阶段推动开拓创新,新时代更指引山东干部群众在乡村振兴、新旧动能转换、现代化强省建设中勇担使命,其生命力在于始终与实践紧密结合。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样强调知行合一,培育过程既需理论宣传引导,更需实践养成,让价值理念转化为日常行为准则。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需全体人民实干实现,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需全社会共同践行,公民层面的价值准则需每个公民自觉遵守。这种“理论指导实践、实践践行理论”的导向,与沂蒙精神高度一致,彰显了二者服务发展大局、推动社会进步的共同追求。
(作者单位:中共临沂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