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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检察院创新未成年人普法模式——

将法治种子播撒在孩子心田

时间:2026年02月09日    来源:日照日报

  全媒体记者 厉倩   通讯员 翟文海

 

  “涉案学生大多法律意识淡薄,在‘兼职’‘帮忙’等说辞的包裹下,轻易越过了法律红线。”回忆起近年来一起涉及多名职业院校学生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莒县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至今揪心。

  办案过程中,莒县检察院未检部门通过梳理近年案件,发现职业学校和农村地区是法治教育的薄弱地带,相关群体也是案件易发群体。为进一步摸清实情、精准施策,莒县检察院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并基于调研成果撰写了《莒县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困境研究》报告,为后续工作提供了扎实依据和清晰路径。

  “案子办了,心里却并未轻松。”该院未检部门负责人杨秀凤坦言,“惩治不是目的,如何防止下一个、下一群孩子因无知而触法,才是真正的考题。”

  于是,一项名为“蒲公英计划”的法治播种行动自此启动。

  首先,培育第一批宣传员。根据前期调研情况,该院在与教体部门、学校沟通后,达成一致意见,决定先在案发的学校进行试点。每个班级选拔2名至5名“校园法治宣传员”,检察官为他们量身定制培训方案,按期确定法治宣讲主题。这些经过培训的宣传员,利用班会、课间等时机,用同龄人的语言讲述法治故事,效果远超传统说教。

  紧接着,构建播撒的“网络”。该院整合内部力量,挑选20名青年干警组成“检晖·青春护航”宣讲团,并广泛联动教育、团委、妇联、关工委、法院、律师等力量,组建“1+N”导师团,为“校园法治宣传员”提供持续滋养。

  进而,深耕最需要的“土壤”。通过培训暑期“小草学堂”的大学生志愿者,将法治种子带到全县16处乡村课堂;通过与民政部门协作,对遍布各村(居)的儿童主任开展法治赋能培训,使日常走访成为流动的普法站点。

  变化,正在悄然发生。以往多是检察机关主动联系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如今,越来越多的乡镇学校、社区主动“预约”法治课程或组织参观该院建成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这种从“要我来”到“我要来”的转变,成为“蒲公英计划”实效最生动的写照。

  更具战略性的布局,是将法治教育系统性嵌入教育体系。该院与教体部门深化协作,推动法治内容融入中小学的团课、队课,像教语文、数学一样,形成有教学计划、有固定课时、有专门“法治辅导员”的常态长效机制。

  “数据上的显著改善仍需时间积累,但风气和意识的转变已清晰可见、真切可感。”莒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守法的种子在孩子心中发芽,当学校和家庭主动寻求法治支持,这就是最大的成效,也是我们坚持前端治理的意义所在。”

  乘着这股强劲的法治春风,那些“蒲公英种子”正轻盈飞向学校、社区,在无数心灵的土壤中悄然扎根,必将长成一片法治的森林,守护青春向阳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