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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闺女,这钱咱不要了”

——日照经开区法院柔性执行弥合亲情积怨

时间:2026年01月30日    来源:日照日报

  全媒体记者 刘玮玮   通讯 员姚 欣

 

  近日,随着申请执行人张丽(化名)主动申请执行结案,仅仅用时5天,日照经开区法院就用柔性调解方式,将一段因抚养费引发的家庭积怨以亲情和解的方式画上句号。

  该案源于一起离婚纠纷。

  2003年,张某与王某结婚,并于2005年育有女儿张丽。2015年,双方经法院调解离婚,约定女儿由父亲张某抚养,母亲王某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然而此后十年间,王某并未按协议定期支付抚养费。2026年1月,张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母亲王某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共计2.9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徐国安依法冻结了王某名下存款1万余元。但凭借多年家事案件执行经验,他并未立即采取强制扣划措施,而是敏锐察觉到案件背后可能隐藏着亲情纠葛与未言的付出:“抚养费等家事执行案件,牵扯着亲情,绝非简单的‘讨债’。”

  为查明真相,1月12日,徐国安邀请张丽的父亲张某一同前往王某原居住地走访。在王某母亲家中,法官通过拉家常的方式逐渐打开老人心扉。王某母亲表示,王某虽未按月支付抚养费,但多年来一直通过为其女儿购买手机、衣物、不定时转账等方式履行抚养义务,“在她身上花的钱应该远远超过协议约定的数额”。

  掌握这一关键情况后,徐国安当场电话联系张丽,从亲情角度进行沟通:“你妈妈虽然没按月给钱,但经常给你买东西、转账,你应该能感受到她的关心。”电话那端,张丽听后失声哭泣。法官趁热打铁,又做起父亲张某的工作,引导双方聚焦亲情修复而非单纯债务清偿。

  经过法官情理法交融的耐心劝导,张某深受触动,主动致电女儿:“这都是我当初糊涂,怪我当时脑子发热……闺女,这钱咱不要了。”

  最终,张丽自愿放弃追索抚养费,并表示母亲实际履行的抚养义务已远超协议金额。当天,她通过微信向法院确认:“抚养费已全部履行完毕,申请结案。”

  在该案中,日照经开区法院没有机械拘泥于执行程序,而是透过诉求洞察亲情需求,通过深入走访、情感沟通化解心结,不仅实现了案结事了,更让亲情在和解中变得更加紧密而坚韧,彰显了司法在维护家庭和谐与社会温情中的柔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