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

返回

东港区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

时间:2026年01月28日    来源:日照日报

  全媒体记者 鲁晓凡 报道

  本报讯 近日,东港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东港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情况。

  根据发布,《办法》共八章四十条,涵盖了项目规划、申报审批、实施管理、竣工验收、资产移交、建后管护等全过程环节,将进一步提升东港区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促使高标准农田都成为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优质良田。

  在强化资产管护方面,新增“项目资产移交”章节,整合原分散的资产移交内容,构建“规划—实施—验收—移交—管护”全链条闭环管理体系。在细化部门职责方面,明确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水利局负责高效节水灌溉、智慧灌溉技术服务;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共享“三区三线”成果、协同办理新增耕地核定;区审计局对项目投标、合同履行等实施审计监督。在明确主体责任方面,确定项目法人原则上为镇(街道)、新型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推动管理主体下沉;项目调整需遵守“不得减少上级任务、降低标准、延迟竣工”的刚性要求。在规范资产移交方面,明确灌排、道路、防护等6类移交设施范围,规范“区—镇—村”三级移交流程,要求移交后资产纳入村集体经济账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