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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发函倡导诚信经营规范春节市场价格
2012-01-14 A3版 综合
(上接A1版)不得违背消费者意愿强制消费以及乱收费。

函中指出,经营者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或者通过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以协议、会议纪要、协调、口头约定等方式合谋涨价,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达成价格垄断协议,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商品,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成品油、液化气生产销售企业不得超出规定价格销售,不得短斤少两和掺杂使假。各旅游服务企业、客运经营企业及个体运输户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费政策,严禁乘机乱涨价、乱收费。

物价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如果您遇到价格方面的问题或发现违反以上规定等情况,可拨打电话12358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