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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心:强监管 惠民生
2012-03-20 B4版 聚焦日照两会

如果说“稳物价”是价格工作的首要任务,“促发展”是价格工作的永恒主题,那么,“惠民生”就是价格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去年以来,围绕社会关注、事关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我市各级物价部门突出重点、创新方式,狠抓惠民政策落实,强化收费价格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有效维护了群众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切实加强收费管理,做到施惠于民。以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工作为契机,严格审查收费资格,强化收费许可证管理,对收费单位的违规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清费治乱工作成效显著。同时,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政策,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少花钱甚至不花钱,促进相关行业的健康发展,先后公布取消了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培训费、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收费等40个收费项目,降低了部分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费等9项收费标准。继续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制度和抗旱物资运输车辆免收通行费政策,切实减轻了群众负担。

加大民生价格检查力度,规范价格秩序。对30多个单位开展了涉农价格与收费专项检查,取消了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了偏高的收费标准。组织开展了中小学教育收费和医药卫生服务价格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收费和价格行为。对生活必需品、服务行业等重要商品和领域,以及主要节假日消费市场等进行重点检查,依法对擅自加价、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打击,有效稳定了市场价格秩序。全年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209起,退还、罚没违法所得1190万元,以实际行动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强化市场价格监管,积极为民维权。坚持“重心前移、防微杜渐”的原则,努力将明码标价活动开展到位,价格政策告诫提醒到位,举报受理办结到位,妥善化解价格矛盾,把为民维权落到实处。去年 3月,在全市广泛开展了“实价兴誉、诚信兴业”为主题的明码标价规范检查月活动,并结合国家、省的政策,研究制定了我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重点规范了商品房明码标价行为。适时发布价格政策提醒函,督促经营者提高自律意识,倡导明码实价、诚信经营,减少了价格矛盾纠纷的发生。同时,进一步畅通价格投诉渠道,充分利用“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这一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窗口,健全完善工作流程,落实各项制度,做到“凡举报必受理”“已办结必回复”,提升群众的满意度。2011年,共受理价格投诉案件119起,办结率回复率均达到100%。

完善落实联动机制,保障群众生活。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启动条件,由季度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超过10%调整为5%,并扩大了保障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去年共为11.5万困难群众发放价格补贴660余万元,较好地保障了低收入群众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受较大影响。

另外,市物价局还制定调整了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等价格政策,拟定了住宅物业收费管理办法,为城市发展和民生建设创造了良好的价格政策环境。

走访慰问困难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