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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官作风建设
2012-03-20 A10版 论苑
刘元元

毛泽东同志曾说:“屋子是要经常打扫的,不经常打扫,就会积满灰尘;人是要经常洗脸的,否则也会灰尘满面。”作风建设就是“打扫灰尘”、“激浊扬清”的过程,法官的作风关乎审判权威和司法公信,是群众衡量法官素质高低、评判司法是否公正的坐标。

法官当有严谨之风。培根说法官应当“谨慎超过自信”。法官的严谨贯穿在各个环节,从审查立案到开庭审理,从调解裁判到判后答疑,无一不如此。一件案子,对法官来说可能普普通通,对当事人,一生可能就是这么一次。如果法官在质证、认证时忽视重要的案情细节,或者违反法定程序而自己却不以为然,就会让当事人输得不明不白,给社会、司法资源造成极大的浪费。法官的任何一个瑕疵很有可能被无限放大,判决书上一个标点符号的疏漏,都会引发当事人对司法公正性的怀疑。“莫见乎隐,莫显乎微”,严谨之于法官,是一种态度和修养。如果一名法官对待工作是严谨的,对待生活他依然是严谨的,这就是一位值得尊敬的、能够树立公信的法官。

法官当有勤勉之风。勤勉就是踏实、认真、勤奋,这是对每一位从业者的要求,也是法官司法职业道德的基本准则。全国模范法官宋鱼水就精彩地演绎了“勤勉”二字。她抓住一切可以丰富自己的机会学习,观摩开庭、讨论案件、考察交流,细心捕捉和汲取各种知识并虚心向周围的人请教。随着社会发展和国际交流的不断扩大,处理案件的难度也在不断加大,不但纠纷矛盾日趋激烈,一些新类型案件甚至无法可依,对法官这个特殊职业来说,更是要秉持勤勉的作风,更是要多学习、多钻研,主动去熟悉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主动做多方面的调查、调解工作,主动学习如何更好地驾驭庭审。

法官当有平和之风。我国老一辈文化名人张伯驹认为,“凡事,以中正平和为上”。“中正平和”这四个字,放在人民法官身上可谓恰到好处。平和是用一颗平等宽容的心去耐心倾听当事人的陈述和要求,尊重当事人,让当事人从法官的言行中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平和的心态有利于冷静认识、理性处理问题和审慎思考,缺乏平和,往往会带着情绪去处理案件,很难保证案件处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法官多一份和气,群众少一分怨气”,法官的平和心境往往能够影响当事人,成为当事人矛盾的润滑剂,把双方带入一种平和协商的氛围中,从而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作者单位:东港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