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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村监委会建设是密切同群众联系巩固农村基层政权的迫切需要
2013-09-04 A3版 国内国际
汉凌飞

村民们对村集体的大大小小的事情有了疑问,他们答疑解惑;村民们有了好的建议,他们能够及时反馈到村里;当出现不稳定因素、有了信访苗头的时候,他们又常常及时沟通协调,把矛盾解决在基层……

他们,就是被老百姓亲切地称为“小纪委”的村监委会。2012年,岚山区421个村全部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定了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标准,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组织建设、阵地建设、档案管理以及具体的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等做出了进一步明确规定。监委会的成立及规范化建设,使群众监督村务有了主心骨,提高了群众参与监督的意识,调动了村民了解、参与、监督村级事务的积极性。

实践证明,加强村监委会建设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生动体现,是促进干群关系和谐的组织保障。

一是发挥“监督员”作用,减少村干部违纪问题。村务监督委员会对农村财务收支、惠农政策落实、计划生育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实行全程监督,有效杜绝和避免了一些村干部不按政策规定办事,以权谋私等不廉洁行为。

二是发挥“信息员”作用,拓宽信息反馈渠道。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工作中发现苗头性问题和信访线索,既可以及时予以解决纠正,也可以向上级汇报和反映,前移监督关口,使下情上晓,畅通信息渠道,促进各项政策规定落实。

三是发挥“宣传员”作用,扩大惠农政策知晓率。村务监督委员会在认真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各项惠农政策的同时,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宣传教育。

四是发挥“协查员”作用,充实了基层纪检工作力量。通过抽调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协助镇纪委处理信访问题、开展案件查办等工作,有效解决了乡镇纪委人力单薄、村情不熟、工作中顾此失彼等问题。

五是发挥“调解员”作用,及时地化解了一些矛盾纠纷。通过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民反映问题的释疑解惑,及时地消除了误解,使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目标,有力地维护了农村和谐稳定。

村监委会是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加强村监委会建设对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监督的进程,巩固农村基层政权有重要的意义。

一是促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村监委会通过定期组织召开村组干部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对村组干部进行质询询问、述职评议、勤廉考核,客观评定其履职情况和工作成效,进一步增强了村组干部为民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促进了村级事务管理规范有序。村监委会在履职过程中,积极参与社会事务管理,及时督促党务村务财务应公开尽公开,推动了村级监督管理工作更加规范。

三是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村监委会针对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客观公正实施监督,做好政策解答和教育引导,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

四是促进了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在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村监委会通过提前介入、全程参与监督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等项目实施,做好信息公开,畅通监督渠道,积极配合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形成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五是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生活在当地,与群众联系最广泛、最紧密,对群众的呼声和村干部存在的问题,能够在第一时间发现、掌握、调解处理和监督,成为村“两委”的参谋助手,在村“两委”和村民之间架起了一座连心桥。

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是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完善村民自治机制、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巩固农村基层政权的积极探索,是规范村干部用钱用权行为、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手段,是推动落实中央、省、市强农惠农政策、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密切农村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

(作者单位:岚山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