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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2013-12-10 A2版 本市新闻·广告

2013年3月5日早晨4点左右,五莲县潮河镇花崖村邢武相在家门口捡拾一名女婴,其主要物征:约七八个月大,身穿蓝色小褂,用粉色棉被包裹,另有孩子出生日期(2012年6月29日22时30分出生)的纸条一张,现金200元,请孩子的亲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有效证件与五莲县民政局联系,电话5336628,即日起60日内无人认领,孩子将依法安置。

特此公告

五莲县民政局

201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