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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明码标价示范单位”称号
2020-12-31 10:56:41
本报讯(通讯员 姜鹏)

近日,万平口管理服务中心被市物价局、市消费者协会评为我市第一批“明码标价示范单位”。

近年来,万平口景区坚持以推进“明码标价”为突破口,立足实际,强化措施,有效规范了旅游商品价格行为,维护了经营市场繁荣稳定。加强监督检查,完善诚信体系建设。在各市场管理办公室安排兼职物价监督员,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公开承诺”“明码标价”及其他违约行为,严格根据合同加大处罚力度,同时将违约或不当行为记入《业户诚信档案》,作为年终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立足景区实际,稳步推进“明码标价”。从景区实际出发,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明码标价”、“公开承诺”。今年又按要求统一印制商品标价签20000张,扩大“明码标价”范围,对贝壳、饰品等低值小商品,实行集中摆放、按类标价。餐饮服务经营者提供菜谱价目表并在消费前明示,真正让游客明明白白消费。